中共遵义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关于汪明洪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国土资源局(分局),局各科(室)、各直属单位:
根据工作需要,经中共遵义市国土资源局党组2015年5月7日会议研究决定:
汪明洪同志任遵义市国土资源局财务科科长,免去其遵义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职务;
陈 竹同志任遵义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,免去其习水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职务。
特此通知。 2015年5月12日 抄送:贵州省国土资源厅、中共遵义市委组织部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、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中共习水县委、习水县人民政府、中共习水县委组织部、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